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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妇幼保健院服务社会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10 00:00 本文来源: 未知 作者: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点击量: 37
1、医院内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
2、建立医院领导与所在地区联系制度,听取和了解所在地区群众的反映与意见。
3、不定期向病人发放“征求意见卡”,进行满意度调查。
4、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5、及时统计相关意见、分析问题报告领导解决问题、提供服务满意度。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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