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奶粉供货资格(2017年)项目院内第二次比选公告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对以下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生儿奶粉供货资格(壹年)项目,项目概况: 拟通过院内比选招标的方式确定1家投标人(即1个品牌)获得我院新生儿奶粉供货资格(壹年),中标单位将就我院采购的新生儿奶粉提供生产、包装、运输、送货、质量控制和监督及售后等一系列服务;我院将与中标人签订正式的供货资格授予协议。 二、采购预算: 1.单价:按各供应商根据自身供货品牌单独报价,能满足医院正常使用及成本控制;所指单价,须已包括运输、质保售后、全额含税发票、及其他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数量:根据科室使用实际供货。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技术要求: 1) 奶粉种类:投标人所供应的婴儿配方奶粉须规格、种类齐全,能保证满足本项目的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 (1)婴幼儿奶粉(0—6月); (2)婴幼儿早产奶; 2) 质量承诺:投标人须保证所供应的婴儿配方奶粉的质量上乘,保障新生儿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在投标时标书须提供奶粉质量承诺书; 3) 产品产地及合格证明: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中国商检证明、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全套单证。国内制造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相关检测报告。 4) 商品质保期:投标人须保证提供商品为近10个月内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包装标注质保期不少于24个月,从采购人收货时点算起,剩余质保期不少于6个月;期间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能承诺无条件更换,以保证采购人单位日常工作使用; 5) 包装规格:粉剂奶必须提供金属罐装,单位规格须控制在350g-900g区间,因存放时间及存放环境有严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水剂奶报价。 6) 投标人所供货的奶粉技术指标:感官度、蛋白质含量、脂肪含量、水分、碳水化合物、灰分、铜含量、钙含量、锌含量、铁、铅含量、无机砷含量、硝酸盐(以NaNo3计)含量、亚硝酸盐(以NaNo2计)含量、霉菌和酵母含量、黄曲霉毒素M1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杂质度、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三聚氰胺、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能提供有关证明。
2、项目商务要求: 1) 单价:投标人所报单价,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并分别针对婴幼儿奶粉(0—6月)、婴幼儿早产奶粉提供“不超过2个系列,且每克奶粉单价一致,使用功能一致的”奶粉产品报价;因存放时间及存放环境有严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水剂奶报价。 (以上所指单价,须已包括运输、质保售后、全额含税发票、及其他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等。) 2) 关于产品信息保密:配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对每一罐奶粉的外包装均做好产品商品信息保密工作,并贴有奶粉调配指引标签; 3) 供货年限:1年,期满后将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供货期间,由于投标人或奶粉品牌制造商的原因(如终止授权、更换供货单位等情况)无法按规定供货的,供货协议即时终止,因此导致供货品牌不足三家的,采购人有权选择重新组织采购,或对中标人剩余供货期限进行摊分,由其余中标人供货; 4) 供货频率:预计采购频率为1-2次/月,中标人须保证货源充足,接到采购通知后及时送货 5) 验收标准: ①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按采购人实际需求量送货,采购人将对此进行严格验收; 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等标准; ③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计划安排及各项要求; ④ 除每批次货品须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报告,采购人有权对每个品牌奶粉进行随机抽检,由采购人指定具有资质的食品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定,检测费用由该周期的供货商负责全额支付,检测项目由采购人随机指定。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可要求退货或更换,中标人须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送到。若检出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或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奶粉产品的,采购人将立即取消该奶粉供应企业的中标人供货资格,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处理。相关企业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赔偿责任(含连带责任); 6) 付款方式:供货周期内按月结算,每月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送货单、零售小票、发票,出具的全额发票在60日内按实际采购金额处理对公汇款。
四、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销售业绩,有货物配送经验,对中标 产品的生产、经营,不得转包、分包且符合以下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投标人须持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和能力,年检有效,并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必须同时销售同品牌婴幼儿奶粉(0—6月)和婴幼儿早产奶); 4. 须为零售渠道,并能取得奶粉品牌制造商关于本项目的有效授权文件。能开具与投标人单位同名的的购物小票、发票、送货单等单据,并配合做好供货商品外包装信息保密工作;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6、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近三年内(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行为。 投标人须对整个项目内容物进行投标,不得进行拆分;违者视为投标无效。同一品牌仅接受一家正规零售渠道企业投标,须承诺不论中标与否,均只由企业自身全程跟进本项目,不得对其他企业进行分包或授权;同一品牌如出现多个投标人,在满足准入资格及采购人商务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已取得奶粉品牌企业授权文件者(以原件为准)为唯一有效投标人。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14日-2017年11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设备科(详细地址:新津县五津东路201号设备科)进行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应包含与本项目相关内容,如无具体列明,投标人应自行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方网站自行打印具体的经营范围内容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在有效期内; 5)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6)法人授权代理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2015年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清单 (社保缴纳单位须为投标人); 7)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其他补充资料(如项目初步方案、信用报告等) 以上项目按(1--7)顺序形成目录一份,作为送审资料封面。其中资料1)--6)项必须递交。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同时,必须保证复印件正文内容,清晰可辨认,否则视为无效,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合资格投标人,须配合审查人员,要求如下: 1.送审资料须于本项目公告期间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不符合规定或证件不齐全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2.资格审查时,须对应复印件核查原件,无法提供原件原则上视为无效。 3.资料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采购人对报名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给予保密。
五、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7时30分。开标时间待定,投标文件制作及递交须知。 1、投标资料要求: 1) 投标文件一式3份(含一份正本),做好单独装订,密封盖章,具体要求请通过资格审查后,根据项目投标文件模板制作: 2) 投标报价单一份(保持独立密封盖章,开标时使用,须与投标资料内报价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单为准) 3) 投标人按签到顺序对本次项目的安排进行介绍(5分钟内,可做幻灯片演示,时间控制请按现场要求),并现场接受提问。
请联系采购人单位: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电话:82434512 贾老师 监督投诉联系人: 82517361 陈老师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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