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配方奶粉配送商比选公告
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新生儿科配方奶供应商采取院内比选方式确定,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新生儿配方奶粉配送商比选 二、技术要求: 1、有“0-6月婴儿奶粉”、“低体重儿奶粉”或“早产儿奶粉”。 2、有“无乳糖配方奶粉”、“适度水解蛋白奶粉”等特殊配方奶粉。 3、铅含量≤0.5mg/kg。 4、不得检出黄曲霉菌素。 5、不得检出二恶英。 6、性状:粉剂。 7、包装:罐装。 8、营养要求:
三、商务要求: 1. 具有销售或生产正常及特殊婴儿配方奶的相关资质,销售公司须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2. 送货时提供该批次产品批检报告。 3. 若是进口产品需提供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4. 提供具有出厂合格证之全新原包装产品,保证产品质量。 5. 所供产品必须符合我院要求的规格、含量等,且符合国家相关食品规定。 6. 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接到供货计划,3天内需将货品送到我院。 7.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送货时保质期不低于180天,产品离保质期三个月未用完,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8. 交货地点:送货到医院库房。 9. 付款方式:三个月结算一次货款。 10. 由于奶的质量或供货不及时所致医疗纠纷,由供应商负责支付全部解决纠纷的费用(包括我院向供应商追究经济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 现特邀潜在供应商参与比价,报价包括设备货款、包装、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检测、培训、系统集成费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于零配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 若你公司有意参加本次比价活动,并完全同意我院上述商务要求,请将比价资料及报价单加盖公章密封后于2019年6月13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交到我院设备物资供应科(资料概不退回,请见谅),并对所提供证件及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 资料排列顺序 1、报价表
1. 厂家证照 2. 商家证照 3. 参加公司法人对代表人的委托书(法人参加的不需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 技术响应 5. 商务要求应答承诺 五、 成交原则:综合比较价格、技术参数、到货时间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六、 评议结果通知时间:另行通知。 七、 评议地点: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八、 联系人:贾老师,13094401663 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设备科 二0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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