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各供应商: 为落实惠民服务措施,提高我院就诊患者及其家属的满意率,我院就自助售货机的投放进行院内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报名参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编号:XJFY-202010 二、比选项目: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自助售货机 三、比选项目简介。自助售卖机项目合作(限于卫生耗材售卖机,卫生耗材限一二类耗材)。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比选人资格要求: 1、比选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比选人为研发、生产、销售自动售货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 3.代理服务商应提供所提供产品的公司的委托授权证明书、提供营业执照; 4、比选人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资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比选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8.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专业技术团队;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五、比选单位参与比选报名时须提供资料: 1、比选报名表。(格式见比选文件第一章附件1) 2、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书面保证书(格式见比选文件第一章附件2) 3、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须加盖比选单位公章 六、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比选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比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选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中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本部分第五项要求的报名资料进行装订,送医院采购办公室进行比选报名。比选文件在医院官网比选公告附件中下载。 八、比选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11 月 4日至2020年11 月6 日,每天8:30 – 12:00,13:00 – 17:00(节假日除外);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办办公室。 九、评选时间:评选时间2020年 11月10 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比选文件须在规定的评选时间前送达评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受。 十、评选地点: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电话: 86350106;联系人:贾老师。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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