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院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

关于院内语音播报项目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11-09 00:00 本文来源: 采购部 作者: 贾文跃 点击量: 49

现我院拟要求满足一下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院内语音播报项目的询价。各供应商如对此项目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销售的信息化软件或集成方案、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要求: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2、报价必须包含所有产品功能,部分或单一产品功能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公示期:2020119日至20201111,三个工作日。

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与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3.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四、 报名地点

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人: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址:成都市新津县普兴镇西创大道1389

联系人:贾老师 028-86350106   

日期:2020119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关于院内语音播报项目征求意见
网站菜单
我是患者
我要了解更多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