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院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

关于新院区室内空气质量治理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00:00 本文来源: 总务科 作者: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点击量: 88

各供应商:

现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新院区室内空气质量治理项目比选采购项目供应商,具体信息详见如下附件;

项目概况: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县妇幼保健院)室内空气质量治理,范围包括内装修区的墙面、地面、装饰板材,装修的木制品室内家具(含家具外表面),各种柜、桌等污染源进行治理,对室内游离甲醛等污物的治理,对室内氨、苯系物、TVOC 等污染物进行治理。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国家一类标准,并于竣工7日后,对治理区域内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氨、TVOC四大项进行室内空气采样检测,出具第三方CMA检测报告检测点位不得低于12个点位(房间)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新津县妇幼保健院)拟采购新院区室内空气质量治理项目

2.采购人:新津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3.服务地点:新津县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新院区)

4.审办法通过资格性初步审查后,最低评标价法。比选小按照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由低到高顺序至少推荐3家成交候选人。报价相同的,成交供应商并列,由业主自主采取抽签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  √自筹   财政拨付

报价方式:按分项报价表格式报价;

结算及其它方式:以采购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项目要求:

1.供应商需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国家一类标准进行现场空气采样检测检测点位为12个点位(房间)

2.供应商提供的室内空气治理方案、室内空气检测报告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有CMA标志,不得存在任何捏造、虚假、不实内容。

3.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保证在2017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安全问题;

4.供应商在治理过程中,因为是医疗机构的特殊科室供应商应使用光触媒、分解酶、紫外线烤灯等技术,确保去除室内有害气体甲醛、苯、氨、TVOC等以及大肠杆菌、黑曲霉等细菌,但是损伤原有成品。供应商人员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采购方的全部损失和相关费用。

5.检测结果公布时间:5-7日内交于采购人(报告结果真实有效)。

以上要求均按相关行业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各供应商如有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鲜章,所提供的资料需密封后递交我院甄选。

 

 附件:

新院区室内空气治理分项报价表

治理项目

治理内容

面积
(平方米)

报价(元)

小计(元)

优惠价(元)

备注(拟)

计划生育科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360

 

 

 

 

产房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500

 

 

 

 

新生儿科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500

 

 

 

 

手术室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500

 

 

 

 

药房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30

 

 

 

 

儿童保健区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60

 

 

 

 

儿科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60

 

 

 

 

急诊科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50

 

 

 

 

检验科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40

 

 

 

 

妇科诊室

甲醛、甲苯、二甲苯、氨、TVOC、大肠杆菌和黑曲霉菌

200

 

 

 

 

合计

2300

 

 

 

 

合计价格:¥         元(大写:      )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公示人: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贾老师、方老师

、联系电话:028-82515645、8259978715928694303  

、公示期:3个工作

、公示起始日:2020年6 18

、公示截止日:2020年 6 23

★此次采购询价,无任何费用支付,内容表述不清楚请咨询联系人,最终解释权归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县妇幼保健院)所有。

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2020年618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关于新院区室内空气质量治理项目比选公告
网站菜单
我是患者
我要了解更多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