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院务公开通知公告详细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询价

发布时间:2020-08-03 00:00 本文来源: 采购部 作者: 贾文跃 点击量: 59

现就我单位2020年度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面向各单位进行询价,请各单位按照本询价函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并结合目前市场行情对本项目进行报价,现将有关说明如下:

、供应商邀请方式

网站公告邀请。

服务内容描述

1、测评依据:
     (1).《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转发的《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通字[2004]66号) :
     (3).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43号:
     (4).GB/T 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5).GB/T 28448 -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6).GB/T 28449-2018《信息 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2、测评内容:

(1)安全技术测评
通过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和数据安全等五个层面测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的基本安全控制在信息系统中的实施配置情况。
(2)安全管理评测
通过查阅文档、抽样调查等方法,针对被测单位在信息安全方面制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适用性等进行评估,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的内容。
(3)系统整体测评
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准则》,根据现场测评记录和甲方提供的安全体系相关的设计和建设方案历史数据,,结合业务特点,对信息系统进行整体安全等级符合性分析

   测评按照等保2.0标准执行。

、供应商参加本询价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

7.具有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递交资料截止时间:2020年8月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资料地点: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联系方式028-86350106  贾老师 

 

新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日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扫一扫 手机端浏览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询价
网站菜单
我是患者
我要了解更多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