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用(液)氧供应项目拟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现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新津区妇幼保健院)医用液氧(含运输)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具体信息详见如下附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液)氧供应采购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4.网站:√ www.xjfybjy.com 5、服务地点: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 6、评标方式:询价采购 二、资金情况:
报价方式:X元/吨(单价) 结算方式:以采购合同为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其它条件: 2.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用氧生产范围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用氧的《药品GMP证书》; 2.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用氧的《药品注册批件》; 2.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5、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6、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 2.7、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2.8、提供医用氧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均按相关行业标准和医院要求执行,各供应商如有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上资料并加盖鲜章,所提供的资料需密封后递交我院甄选。
附件: 四、公示人: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五、联系人:田老师 六、联系电话:028-82515645、13666241805 七、公示期:3个日历日 八、公示起始日:2021年2月 23日 九、公示截止日:2020年 2月25日 十、★此次采购询价,无任何费用支付,内容表述不清楚请咨询联系人,最终解释权归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区妇幼保健院)所有。
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2020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新津县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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