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副食、卫生纸类供应商配送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3 08:49
本文来源: 采购部 点击量: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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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以下简称 “采购人”)为满足日常运营所需,保障院内副食及卫生纸类物资的稳定供应,现对相关物资供应商配送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副食、卫生纸类供应商配送采购项目
- 采购单位: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贰 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配送要求: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完成物资配送,确保物资新鲜、无损坏,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卫生标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或销售);
- 副食类供应商需额外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且近 3 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记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 年(2024 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稳定的物资供应渠道及配送团队;
- 近 3 年内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采购明细表与报价要求
- 采购明细表获取:供应商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官网(www.cdxjfy.cn)“招标公告” 栏目下载《副食、卫生纸类采购明细表》(附件 ),表中明确标注各物资上一年度采购数量、单价;
- 报价规则: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明细表中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上一年度采购数量” 逐一填报 “单价(元)”“分项总价(元,分项总价 = 单价 × 上一年度采购数量)”,并计算 “项目总报价(元,项目总报价 = 所有分项总价之和)”;
(2)报价应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需明确标注),包含物资采购、包装、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
(3)同一物资仅允许填报一个报价,多报、错报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不得高于市场合理价格,且不得低于成本价(若采购人发现报价异常,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成本说明,无法说明的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最高采购预算控制价(采购明细表的总金额):55280.00元。
四、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供应商需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通过最新年度工商年检);
- 副食类供应商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近 1 年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内);
- 填写完整的《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副食、卫生纸类采购明细表(报价版)》(需单独密封,在封皮标注 “报价单” 及供应商名称);
- 物资质量承诺函(明确承诺所供物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若出现质量问题的赔偿及处理方案);
- 配送服务方案(包含配送团队、配送车辆、应急保障措施等)。
五、报名与响应时间安排
- 报名时间:2025 年9 月 23 日至 2025 年 9 月25 日(每日 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2A 楼采购科办公室,报名时需提交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中第 3-5 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预审;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9 月 25 日 17:00(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2A楼采购部。
六、联系方式
- 采购咨询: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采购部 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2599787;
- 地址:成都市新津区西创大道1387号2A楼;
- 官网地址:www.cdxjfy.cn
七、其他说明
- 本项目采购明细表中 “上一年度采购数量” 仅作为报价参考依据,实际采购数量以医院年度需求为准;
- 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黑名单,3 年内不得参与医院任何采购项目;
-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2025年 9 月 23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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