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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维保服务的网上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5 09:26 本文来源: 采购部 点击量: 3534

我院拟 消防维保服务 进行网上询价,现邀请具有资质的公司来报名和报价参加询价。各公司如对网站间有销售意向,请主动与我院联系,并在公示期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公司情况介绍(盖鲜章)

2. 拟医院消防维保服务条款、详细参数及报价等资料递交于我院以便初步甄选。

3. 公司相关资质(收盖鲜章复印件)

4. 经办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收复印件盖鲜章).

5.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要求:

1、资料必须密封,可现场递交或快递递交(快递递交也必须密封);

公示期: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9日,三个工作日。

 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

维护保养内容包括: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含细水雾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其它灭火器材、消火栓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广播语音系统、其它固定消防设施、微型消防站等以上系统,如采购人未设置的相关系统,则该系统不纳入维保范围内,但供应商应提出合理化建议。如有落项的项目内容则加入到此次维护保养范围内,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将落项加入到维保范围内进行维保。埋地管网也在维保范围内,供应商需要定期对埋地管网进行逐段排查,确保管路没有漏水,若出现漏水情况,应由采购人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

3.本项目成交商不允许转包、不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二、 参加此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的书面材料

1.供应商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2.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三、 报名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采购部

公 示 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镇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李老师 028-8635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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