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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院内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 16:05 本文来源: 采购部 点击量: 385

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比选人),拟对我单位“(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比选,特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比价。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1.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2026年)计量器具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为医院提供计量器具周期性校验服务

3.比选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二、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资金。

三、比选项目简介

(一)服务范围

服务涵盖全院临床、医技、后勤科室在用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与校准,包括血压计、心电图机、多参数监护仪、X射线设备、超声诊断仪、生化分析仪、电子天平、体温计及压力表等(★详见附件:医院计量器具清单分强检类和非强检类,本次主要是针对非强检类设备进行检测/校准服务)。

(二)服务要求

资质与依据:供应商须具备法定或授权计量检定资质,严格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及校准规范(JJF)执行。

服务时效: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驻场开展检测,现场检测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及报告。

应急响应:提供加急(48小时内响应)及维修后检测服务,确保临床急需。

质量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追溯,对证书报告真实性负责,并配合院方完成强检台账管理及临期预警。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医院官网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财政部门、人民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行为名单中,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1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递交报名(可现场、邮寄、电子邮件:821930605[at]qq[dot]com等方式),报名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西创大道1387号。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6月21日17:00(北京时间)。

密封提交以下资料:递交资料格式自拟;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人恕不接待。本次比选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密封盖章纸质版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号码:821930605[at]qq[dot]com))

九、比选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西创大道1387号

十、公示期限

公示1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西创大道1387号

联系人:李老师、方老师

联系电话:028-82599787

 

附件:

2026年计量器具统计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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